2023年天津交通職業學院博士崗位招聘方案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等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天津交通職業學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市財政全額撥款、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隸屬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學院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第一輪建設單位、國家優秀骨干高職院校、交通運輸部高等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高等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同時,學院還是國家汽車運用與維修專業領域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基地;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濱海新區現代物流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基地;國家級高等職業學校骨干教師培訓基地;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學院位于天津市西青區西青道269號。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共招聘9人,具體招聘條件詳見《天津交通職業學院2023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博士崗位)》(附件1)。
三、招聘人員條件
(一)除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工作等條件外,應聘人員還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畢業證書標注的專業為準(參考教育部發布的專業指導目錄,如《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2020年版)、《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2008年更新》、《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2018年)》、《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等。應聘人員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將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大學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將高級班畢業生與大學專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高校教師職業道德和適應崗位要求的心理素質;
7.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的相關政策;
8.報考年齡計算的截至日期。如“30周歲以下”是指1992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2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9.對于在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3屆高校畢業生,可在滿足應聘崗位其他條件的前提下,實施“容缺后補”機制,將核查上述證件的時間推遲到報到環節。屆時,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取消其應聘資格;
10.應屆畢業生是指2023年畢業生及2021、2022年畢業后未就業,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的人員;
11.具有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并具有相應證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或仍在影響期內的人員;
3.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8.列為失信人員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9.涉及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招聘信息發布
公開招聘方案于2023年2月1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jy.tj.gov.cn/)公開招聘專欄、天津交通職業學院網站公開招聘專欄(http://www.tttc.edu.cn/)、北方人才網(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http://www.tjtalents.com.cn)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請考生自行持續關注,恕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繳費均在網上進行,報名網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報名時間:2023年2月10日9:00至2月14日16:00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提交報名材料后2個工作日內登陸報名系統查詢報名材料審核結果。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得再對報名表進行修改,如因個人原因填報錯誤,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報考人員在正式報名時需將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為藍、白、紅三種顏色之一),通過掃描儀、數碼相機等設備制作成電子文件,務必按要求提前準備并在填寫報名表時上傳至相應位置。
同時,須上傳本人自義務教育階段后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電子掃描件;自義務教育階段后已取得的學歷、學位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電子掃描件;暫未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2023屆畢業生須上傳畢業生推薦表、成績單、由所在學校(院系)開具的在校證明(加蓋公章且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政治面目、生源地、就讀專業以及在讀學歷階段的入學、畢業時間)等相關材料的電子掃描件。
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中的相關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網站發布的消息并保持報名表中填寫的手機號碼暢通,如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或者現場資格審核所產生的問題,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報考人員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繳費成功后,不能再次更改報名崗位或退費,請慎重報名。
(三)資格復審
報名成功后參加面試前,考生本人須攜帶符合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材料要求、具體時間、地點于報名網站另行通知。
(四)面試考核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應于規定的時間登錄報名網站繳納面試報名費并打印面試準考證,面試報名費為45元/人/科。
繳納面試報名費、打印準考證時間、面試時間等考試事宜將在報名網站另行通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面試包括結構化面談、試講兩種形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和運用專業理論知識履行應聘崗位職責的能力等。面試前將在報名網站公布試講參考內容,請考生持續關注報名網站。
結構化面談、試講兩個環節分別計分,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兩個環節有一個達不到合格線的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面試考試成績確定后,當場公布結構化面談、試講成績,保留小數點后1位。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其計算方法為:按照結構化面談成績占50%、試講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出考生的綜合成績,同時根據綜合成績由高至低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試講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
在面試過程中,考生缺少任一科目考試成績的,視為自動放棄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考生可于面試結束7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系統查詢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及進入下一環節狀態。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情況,按照崗位招聘人數進入體檢人員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須按照學院統一要求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費用自理。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
(六)考察
考察實行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雙重考察。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態度和實績、學習和工作表現、崗位適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問題等情況。經考察不宜聘用為我院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對于隱瞞、誤導、虛假填報個人信息的考生,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學院黨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考生應于公示期滿后1個月內完成報到入職手續,特殊情況須提交書面申請并附相關佐證材料,經學院同意可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2個月)。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報到或不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紀律監督
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等文件規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應當回避。
聘用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回避。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六、其他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疫情期間,所有入校參加考試的考生均須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應服從工作人員安排,遵守天津市及我校疫情防控要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考試、體檢、考察等上述工作安排需要調整的,將在公告發布網站發布調整信息,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應該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應聘者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4.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咨詢電話、舉報或投訴電話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2-87912517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2-87911272
網站技術咨詢: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