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招聘幼兒園派遣制工作人員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員8名,派遣至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下屬公辦幼兒園工作,工資待遇按照市編外用工有關標準(教師待遇按慈政辦發〔2019〕71號標準執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1.教師4名,性別不限,學前教育專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并在幼教崗位從教3年以上工齡(出具原單位任職期限證明),并核驗社會保險36個月繳納情況。
2.食堂幫工3名,性別不限,初中及以上學歷。
3.保育員1名,女性,初中及以上學歷。
二、招聘對象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遵守社會公德,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熱愛幼教事業,對幼兒富有愛心。
4.具有從事幼兒園教師職業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和報考學科相對應的專業技能,口頭表達能力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5.符合食堂幫工、保育員從業人員健康要求。
6.教師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食堂幫工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保育員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浙江省戶籍(以2023年6月1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8.教師曾獲得過慈溪市級及以上教壇新秀、中級職稱者,在技能測試中成績加5分,最多加5分(年齡放寬到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9.應聘者應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和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師范類畢業證明。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程序后擇優聘用。
(一)報名
1.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6月16日—6月25日。報名者掃下方二維碼填寫《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下屬幼兒園公開招聘教職工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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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原單位任職期限證明及各類榮譽證。于6月25日
中午12:00前發送到指定的報名郵箱(1092781625@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
(4)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未滿3年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允許報考的情形
3.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3年6月16日上午8時—2023年6月25日下午17時。
根據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電子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結果進行反饋并說明理由。
4.資格審核貫穿整個招聘過程,一旦發現弄虛作假、填報不實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況,則成績無效,將被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二)資格復審和考試
時間:(另行通知)。
1.資格復審。
應聘者應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原單位任職期限證明及各類榮譽證。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
2.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內容為現場作畫及保教知識。現場作畫測試時間為60分鐘、保教知識測試時間為60分鐘,滿分分別為50分,合格分分別為30分,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須兩門都達到合格線),確定面試人員。
參加測試人員自帶馬克筆、鉛筆、橡皮、勾線筆。
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身份證進入考場。
3.面試。
按招聘指標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末位并列的同時入圍,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度和氣質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不再遞補。
4.在面試合格人員(合格分60分)中,按面試成績的60%與技能測試成績的4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相等的,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如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報考人員最高學歷高者排位在前;如學歷仍相同,則增加客觀題測試后確定最終排位。
(三)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指標,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按學前教育教職工健康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考察辦法參照有關規定。因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有異議經核實不具備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公示結束簽訂勞動合同。若有放棄簽訂勞動合同者,則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其他規定
1.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與上林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相關管理和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對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弄虛做假或不服從組織統一安排者,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
3.凡提供虛假信息報考的,或教師資格證書為非正常渠道獲取的,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咨詢電話:63993263
報名郵箱:1092781625@qq.com